有关委托管理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管理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管理合同 篇1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西湖丽景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湖南高新物业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西湖丽景小区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臵:小区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占地面积: 平方米 物业类型及建筑面积:本小区为封闭式带电梯高尚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67770平方米。其中住宅:65800平方米,地下车库约5000平方米,商铺:1970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小区的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梁、柱、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体和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停车车位、化粪池、沟渠、池、井(排污)共有部位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给排水系统、公共烟道、共用照明、电梯、供配电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智能监控系统、路灯、文体设施等。
第六条 公用绿化地园艺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 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以及业主装修垃圾的有偿清运处理。
第九条 维护小区内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安全巡视,门卫执勤,车辆的进出管理、停泊管理,人员、物品的进出管理,火灾、火警预防与处臵等。
第十条 小区内道路交通管理。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用户)档案资料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物业标识的维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开展联络、协调与物业服务公司相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住户出现治安、环保、物业的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各项费用的收取:
1、物业管理服务费(群分);
2、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
3、共用停车场地、停车位的合理收费;
4、小区内各类广告收费;
5、房屋租赁和其他特约服务收费。
第十七条 其他服务事项
1、业主和住户的临时特约服务;
2、应开发商要求,进行未售车位的代售、代租服务;
3、应业主要求,进行房屋的代租、代售服务;
4、乙方为满足管理需要和业主、物业使用人合理的服务需求,向甲方提出增建或完善配套设施设备、补充园艺绿化(如增设治安岗亭、安全设施、补种苗木、培植绿化等)的建议和方案,如甲方予以采纳的,应协调开发商或业主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可接受委托承揽相应工程项目并保质保量地
完成;
5、利用小区内设立的宣传栏等设施,组织各种书画比赛和展览,营造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提升小区内生活品位和档次;
6、利用“六一儿童节”和暑假,组织小区内少年儿童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少儿书画等活动,让小朋友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7、每年1~2次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增强广大住户的身体素质,融洽邻里关系,创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规约和各项管理规约,并监督执行。
3、每年1~2次抽查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使用情况及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的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并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办公设施、家具(由原开发商提供的办公设施应留下)。
5、主导并协调处理在物业管理移交过程中的各种情况、问题和矛盾,协助乙方顺利做好移交工作,确保乙方顺利进驻并开展服务工作。
6、乙方对西湖丽景小区的房屋本体、共用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和运行维护管理,验收使用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使用功能不完善,致使达不到安全、正常的使用状态,由甲方负责协调开发商、设施设备供应商对房屋本体、设施设备的保修、维修;在保质期后,如单项维修项目或单项维修材料、配件超过300元,由乙方制定出维修及预算方案,经甲方审批后实施,维修费用从维修资金或公共收入中支付。
7、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工程质量,配套设施、设备中的遗留问题。
8、负责向开发商、原物业公司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及资料,及时移交乙方使用。
9、按本合同有关规定,甲方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乙方向业主与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合理合法收费,对不按时和不按规定标准交付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等费用的业主、住户、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收缴工作,以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0、支持和配合乙方开展各类社区文体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11、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专项存储和审批使用小区物业维修资金。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小区公共管理制度。
2、负责做好与现有物业公司、开展公司之间水电费设施设备、档案资料及其它
物业服务方面的移交工作。
3、按“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向业主及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4、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甲方协调处理。
5、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但经甲方许可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园林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以及增设生活设施和标牌等,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费用由维修资金中支出或由甲方另行解决。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 ……此处隐藏20298个字……权利义务
1、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协助乙方制订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并进行审定。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定,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严重失误,经甲方监管人员调查确,甲方视乙方所损失程度进行赔偿。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处理,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物业的绿化种植投入使用后,将由乙方全权接管小区的园林绿化护理工作。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并已办理验收手续。如存在质量问题,属保修期限内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返修、更换或改造,如委托乙方维修,需支付全部费用。
6、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图纸、档案、住户基本资料等,于物业交接的同时移交给乙方管理。
7、甲方监督乙方依法或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小区标志牌(包括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的标志牌)和环保设施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制作。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由甲方配置完善后移交给乙方管理。
9、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规劝、警告、小区公示,严重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实现物业目标管理,为业主创造优美、
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具体要做到: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定期检修、保养;
3、公共环境:环卫设备齐全、垃圾日产日清、标准化保洁;
4、绿化:花木养护良好、定期修剪、整齐美观、无损坏;
5、交通秩序:道路畅通、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及时处理堵塞现象;
6、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勤、巡逻、确保小区安全。
7、急修: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解决;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为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元,小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65元,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元,其他物业每月每平方米0.5元(最终以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乙方按物价局审批文件进行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取额外费用(其他单位委托的代收费用除外),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如因乙方私自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所引起的业主投诉和连带责任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新入住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应从甲方告知业主的收房日期计算。
4、对于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屋,乙方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5、小区公用设施水、电费用据实分摊,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6、每月5日至18日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缴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逾期交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用的千分之五扣罚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时,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乙方应接受业主委员会、甲方对上述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园林小品及市政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改造、更新,如已不在保修时间范围内,由乙方提出方案,征得甲方同意,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根据服务受惠范围向业主平均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高各项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管理目标,管理成绩优秀,并得到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赞扬和支持,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所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共4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花园业主公约》
《××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花园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