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24-07-11 13:09:46
医院药品调研报告(精选多篇)[此文共10582字]

万州区人民医院“剩余药品”清理调研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重庆市万州区纪委派出区卫生纪工委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剩余药品清理和规范管理调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积极开展“剩余”药品清理情况调研工作,现作如下汇报:

一,剩余药品的来源:依据药品包装规格的属性,医院在给新生儿,儿童等患者用药时所需的剂量如针剂、水剂等小于药品最小包装单位时按照药品的最小包装单位收费,而患者集中用药时,为了减少浪费,医院通常将一瓶药品共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患者,这样许多没有使用完的药品就滞留在医院相关的临床科室,并形成医院中患者的剩余药品。出现剩余药品的共同点是儿童患者多,个体用药量通常小于药品的最小包装单位,并且经常集中用药。

我院以前一直没有设置专业的儿科病房或者诊室,所以出现剩余药品的情况很小,基本没有。

二,偶有剩余药品出现的情况,也是因患者自身原因不用药且无法办理退药的、或因患者合理拼用所产生的剩余药品。对于这些药品,我院护士都是留在科室指定的地方存储,随时检查药品的效期,当作机动使用(例:1,给其他患者的药不小心打破后换用;2,患者临时急需用药的,先拿出来备用)。过期失效的,当医疗垃圾处理。

三,我院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目前正在创“三甲”,医院的临床科室将会更加齐全。我们也会完善剩余药品管理或者回收方面的制度,更加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充分保障患者有关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将:

1.全院医务人员应加强规范管理医院剩余药品的思想认识,通过坚持合理用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明确管理流程,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保护病人的合理用药权利。

2.加强药学部门和临床科室的共同沟通协调,定期组织临床医师合理用药的培训,积极探索实施临床路径,根据患者病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治疗方案,严格控制用药剂量,坚决杜绝无指征的预防及治疗用药、开具大处方以及变相克扣患者药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剩余药品。

3.加强临床用药过程中的动态监测,及时预警超常用药动向,定期或不定期对病房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控病房剩余药品情况。认真分析临床剩余药品产生原因,及时发现并解决用药具体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医护人员用药行为。

4.按照临床实际使用规格需要,统一采购符合要求的药品,并根据临床用量的变化及时调整。避免采购规格剂量过大的药品,从源头上控制剩余药品的出现。

5.注重医患沟通,及时告知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用药情况,对因不可避免因素所造成的药品损耗或剩余的情况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争取患者理解,努力构建和谐诊疗环境。

6.规范处理剩余药品,完善处理制度和流程。

7.规范配置给药。护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护理操作规范配置药品,做到及时、足量给药,对因不可避免因素所造成的剩余药品,要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按医院有关规定规范处理剩余药品。

重庆市xx区人民医院

2014-10-29

第二篇: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项目调研报告

一、项目市场分析

1、同类中西医治疗药物治疗分析

2、市场状况规模

3、市场定位分析

4、市场竞争品牌分析

二、项目基础资料:

项目名称:剂型:

适应症:

用法用量:

1. 化学研究:

有效成分:

来源:

化学结构:

处方:

2. 药学研究情况:

? 生药量:

?

? 原料(药材)产地、厂家生产、研发概况: ?

产量:

市场价格: 纯度:

药材有效成分含量:

供求情况:

? 工艺研究资料:涉及何种工业设备

有无有害溶剂:

质量研究资料:

标准品

使用的大型分析仪器:

3. 生产成本:

4. 目前研究进度:

基础研究阶段临床前研究阶段

临床批文阶段,获临床批文时间:

临床研究阶段获得新药证书

三、知识产权状况分析

1、专利申请号及专利名称:

2、专利保护范围、有效期:

3、国内还是国际专利:

4、目前处于专利实施的什么阶段:

5、国内外那些相关专利已经公布:

6、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7、行政保护或中药品种保护情况:

四、项目药政动态

1、同类药品注册受理情况;

2、同类药品已经获得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的情况;

3、国家审批该类药品审批难度。

五、项目研究资料

1、药效学(动物模型、阳性对照药及其剂量、剂量、实验结果,具体数据):

6、制备工艺:

7、质量标准:

8、中试研究:

9、稳定性结果:

10、临床研究结果或前期临床基础:

六、经济效益预测

1、研发成本分析

2、产业化成本预算

3、产业化效益预测

调研人: 年月日

第三篇:药品行业调研报告

药品行业调研报告

药品一般知识

一、药物的制剂与剂型

(一)药物的制剂与剂型的概念

制剂是按照国家颁布的药品规格、标准,将药物制成适合临床需要,并符合一定质量 标准的制品称为制剂。剂型是指将药物加工制成适合患者需要的给药形式,即形态各 异的制剂。便于应用、保存和携带。

(二)常用剂型

1.固体制剂:常用的有片剂、胶囊剂、散剂、冲剂等。

(1)片剂:指一种或多种药物经压制而成的分剂量片状或异型片状制剂。又依其制备 工艺、用法和作用不同,可有压制片、包衣片、含片(喉片)、舌下片、长效片、多层 片、纸型片、注射用片。

(2)胶囊剂:指将药物装于空胶囊中制成的制剂。由装于硬质或有弹性软质胶囊而区 分硬、软两种胶囊制剂。

(3)散剂:指一种或多种药物均匀混合制成的粉末状制剂。

(4)冲剂:指药物(多半是中药)经加工制成体积小、干燥、易贮存、颗粒状可用水 冲服的制剂。又称颗粒剂。

上述制剂除部分散剂以及部分特殊片剂可供外用等用途外,主要供口服。具备便于携带、 保存和使用等优点,为临床广泛采用。

2.注射剂:也称“注射液”和“针剂”,是指供注射用药物的灭 ……此处隐藏6246个字……发展,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广告上,大赚一笔后可能就改做其他项目了。他们虽然在包装上不夸大,但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却肆意夸大。他们或在小报小刊上发布虚假广告,或印制宣传手册散发给以老年人为主的消费者,或利用营销人员举办知识讲座并免费赠送礼品等欺骗群众。产品功效被他们说得神乎其神,什么“一天见效”、“一疗程彻底治愈”等等。

二、 产生问题原因及危害

保健食品、保健品等主要是指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机体调节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它不是药品,在功能上仅有保健作用并无治疗作用,如果乱服乱用,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后果。

(一)产生问题的原因。

1、从企业方面来说,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利欲熏心,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他们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推销出最多的产品,便通过媒体广告、小宣传单、营销人员的介绍,向消费者明确表示或暗示保健食品有疗效,甚至还向消费者承诺在短时间内即可见到明显效果。在利润的驱使下,还会有人铤而走险,添加非法药物。从另一方面说,大多数消费者并不真正(来源说明好范 文网:wWw.)了解什么叫保健食品、保健品,他们希望食用保健品能像服用药品一样见效,如果吃一盒两盒还看不出效果,他们可能就会放弃。为了让消费者看到效果,拉住消费者,企业就把药品加入保健食品。这已成为我国保健食品生产、消费领域的一个怪圈。

2、从消费者方面来说,相对于药品,保健食品给消费者的印象是食用比较安全。《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指出,保健食品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营销人员往往利用此点竭力鼓吹保健食品不像药品,无毒副作用、没有不良反应和禁忌事项,他们宣传“药食同源”、“药疗不如食疗”。这样,老百姓在认为“安全”而又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就很容易上当受骗。而保健食品的主要消费群体是老年人,相对来说,他们体弱多病、缺乏相关知识而防范意识又不够,就更容易被欺骗。

3、从政府监管方面来说,目前用于规范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广告的法律法规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但保健食品的具体监管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在保健食品的注册、监管体制上,存在条块分割的情况。目前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权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权仍在卫生部门(机构改革尚未完成的地方)。这种条块分割的局面,必然会造成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的问题,从而影响到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效果。另外,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的日常抽检中,检测标准中没有针对企业非法加入化学药品这项内容的监测,这就使那些加了化学药品的保健食品成了漏网之鱼。

(二)产生问题的危害。

1、购买保健食品的一般是身体有恙的患者,有的正在打针吃药,而保健食品由几种甚至几十种成分组成,有的成分可能与正在使用的药品产生反应,同时服用会影响疗效;有的由于服用保健食品自身症状可能减轻或消失,这样,就掩盖病情,导致小病拖成大病。

2、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增强疗效,已经成了某些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的惯用伎俩。这些被添加的西药多数属于处方药物,甚至属于违禁药品,一般来说都有明确的适应症和禁忌症要求。如果消费者没有参考这些要求,就擅自服用这些含有西药成分的保健品,很容易造成误服,还会引发严重的不良反应。特别是一些有冠心病、高血压和年纪偏大的人,还有可能引起心肌梗塞甚至死亡。

三、解决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的有效途径

万事有因才有果,有果即有因,因果循环。针对目前市场存在的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我们只要坚定的树立起科学监管理念,大胆探索和实践,就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理顺监管体制。

如前所述,目前用于规范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7月1日)、《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2014年6月1日)。这些法规是在不同的时期制定的,相互之间有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每部法规中也有漏洞。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由食品药品及的管理部门查处,但目前职能还没有进行交接。

(二)加强相关各部门的协作。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监管中,除了上面提到的卫生、食药监系统,还涉及到工商、质监、公安、广播电视等部门。管理的部门越多,链条越长,就越有可能在工作中产生推诿、扯皮、相互踢皮球等现象。有群众戏称此为“十几个部门管一头猪还管不好”。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可能存在部门利益,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相互之间缺少沟通和协调。有的想把问题管好,但光靠个别部门“单打一”,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根治,最后也是无功而返。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合理完善高效的工作机制,使日常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比如,可建立责任追究制,谁监管不力,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再如,各部门在打击违法过程中可专门

联合发文,明确各自的分工和任务,开展专项整治等等。

(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违法分子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某种原因就是钻了政府监管不到位、打击不得力的空子。如果各部门面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违法分子就会失去违法的胆量和气焰;如果在处罚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的成本,使违法行为达不到目的,违法分子就会灰心丧气、偃旗息鼓。为此,相关监管部门要从群众利益出发,日常监管不松懈,发现违法行为不手软,查处案件不徇私,编制合法产品的安全网,设置违法行为的高压线。

(四)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

打击假冒伪劣,光靠政府和监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向群众宣传科学的医药保健知识和保健食品的有关法规,让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放手发动群众参与打击违法行为,让违法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编写手册、印发宣传材料、邀请专家举办讲座把科学知识普及到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使消费者增长知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让假冒伪劣失去市场和生存的土壤;还可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制度等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打假的气候,使制假售假行为暴露在群众监督之下。要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水平和能力。要逐步突破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相符合的制度和机制性障碍。针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问题,只要我们迎难而上、认真去想,就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我们排除万难、认真去做,就一定能规范市场的秩序,保障好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绥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章友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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