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委党建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机关工委是地方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党的工作的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我们尽职尽责;机关党建工作在城乡统筹的党建新格局中必须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我们创新工作。在市直工委的精心指导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牢牢把握“创新工作、活力党建”主题,紧紧抓住“党建、效能、发展”三个关键词,以责任体系建设强化保障,以规范化建设再夯基础,以主题实践活动搭建平台,以“五步”问责机制提升效能,实现了“抓党建”与“促发展”的相融互动。现简要述职汇报如下:
一、强化保障,拓展空间,抓实五项“创新型”工作。
一是县委制定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建联系点制度”,23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个60个单位和部门。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工委帮助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
二是县委制定了“垂直管理部门机关党的建设联系通报制度”。工委做好上门汇报、信函通报、“健全档案、资源共享”等经常性工作。12月12日在华荣酒店成功召开了首次“垂管”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市级“垂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出席,市直工委4位书记和组织科长给予了精心指导,县委书记、县长、组织部长、分管经济工作的副县长、9个县级“垂管”部门的“一把手”参加了会议。这一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突破了“垂管”部门规范落实党建责任制这个难点。实现了“条条”与“块块”“对接”,党建与发展突相融。实现了队伍同管、班子同建、目标同向、要求同一、发展同抓;实现了上下联动、上下互动、整合资源、优化效能。收到了上级满意、基层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的初步实效。
三是县委制定了《高县县直机关单位、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及部门负责人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每年度对县级机关单位、部门“一把手”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专项进行考核、评比、奖励。
四是建立“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通知制度”。切实做到民主选举,按期换届,季度交账。以此促进“党组织负责人向动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的落实,构建党组织负责人向党员负责与向上级组织负责“双向”结合的新型“刚性”责任结构。指导29个基层党组织规范地开展换届工作。
五是推动“五步问责制”的规范和落实。我们突出抓保障、抓基础、抓实践“三抓”,实现机关党建与机关效能相融互动,机关党组织真正成为效能建设的组织者、实施者、推动者,省委组织部“前沿传真”予以肯定。举办了高县第一期廉政勤政教育学习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日常性督查。编发效能建设专报15期,反映46个单位的做法与成效。高县机关效能建设“五步问责”的经验与做法在全省现场会上交流。
二、再夯基础,再上水平,抓实四项“提升型”工作。
一是用好《高县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规范“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作风与效能建设”四大基础工程的经常性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
二是规范党务干部的培训和管理。以《手册》蓝本和教材,开展集中学习培训3次。努力建设思想正、业务精、作风硬、服务优的党务干部队伍。
三是规范目标管理考核。切实落实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制发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工委制定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切实优化党员、支部、机关党建责任目标“三配套”的目标管理。
四是规范机关党员、干部“双进”活动,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不仅形成了党建共进、实事共办、发展共谋、文明共建、环境共美、治安共抓、和谐共促的良好局面,也收到了“锻炼党性、提升素质、促进发展”的良好实效。
三、全员参与,激发活力,抓实三项“创建(评)”型工作。
一是开展“四好”创评。按照“书面申报”、“申请验收”、“量化考核”、“民主测评”、“集体审定”、“公示表彰”6个程序,对30个“四好”班子进行了命名表彰。并从连续2年获得工委表彰的“四好”班子中,经工委全委会决定,推荐22个为县委表彰的“四好”班子。
二是落实《高县县直机关单位、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及部门负责人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规定,工委牵头负责,坚持按条件、标准,按照“量化考核”、“民主测评”、“集体审定”、“表彰奖励”的程序,开展考核,由县委颁奖。
三是不断深化“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力促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贯彻“四好”创评管理办法、“共产党员示范岗”创评管理办法、“示范股室(站所)”创评管理办法、“示范单位(部门)创评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着力推动“人民满意的领导班子”、“人民满意的党员和干部队伍”、“人民满意的.股室、站所”、“人民满意的单位、部门”“四满意”系列创评活动全面开展。对48个示范岗进行了复查考核,新命名示范岗60个。到今年,每年用于定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专项经费为3万元,用于定期表彰“四好”班子的专项经费为3万元,用于表彰“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及部门负责人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先进个人”的专项经费为1.5万元。
各位领导,高县的机关党建工作,虽然付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次述职汇报,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直工委的精心指导下,学习各兄弟区县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创新思维理念、运行载体和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谢谢大家!